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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濁水

國會亂象叢生,改革從何下手?

精華回顧

intro簡介

1987年,時任民進黨增額立委的朱高正在立法院跳上主席台並揮出第一拳,就此打響國會改革議題。1991年,當了43年的第一屆立法委員全數退職,「萬年國會」成為歷史,寫下國會改革的新頁。然而,歷經多次修憲與體制調整的立法院,從立委任職年數延長、席次減半,乃至從「複數選區不可讓渡制」改為「單一選區兩票制」,表面上看來立法院應該是越改越好,但為什麼從許多的民調顯示,人民仍然不信任國會,需要人民自組團體來監督國會?甚至在2014年3月18日,服貿事件引發人民不滿與疑慮並且佔領立法院,人民對立法院的不信任升到最高點。大家都在問:「我們的國會怎麼了?」國會是國家政治的火車頭,沒有高品質的國會,就不會有高品質的法案為人民服務,也無法有效監督政府。改革雖迫在眉梢,但到底該怎麼做,且聽曾任立委多年的林濁水先生來為您一一分析,並提出他的解決之道。

point of view節目重點整理

  1. 關於國會調查權

    各部門各單位都應該有相對應的調查權,重點倒不是說,國會行使調查權侵犯了監察院,因為任何一個機關設置,一定有他相對應的調查權,行政院有行政調查權,監察院有監察調查權,立法院當然也有立法調查權。比較麻煩的,不是你去侵瀆了監察院的權力,而是說同一個案子,你也調查我也調查,會把我們行政官員整死了。所以問題是出在會疊床架屋,而不是出在會互相侵犯。

    現在的國會調查權在國會改造中並不是最重要的事,因為像以美國為例也不常用,不會解決當今的國會亂象,備而不用,但不是當務之急。

  2. 朝野協商

    每個地方都需要協商,但問題是我們的協商是法案送到委員會審查通過了,然後因為少部分人不同意,結果要送協商,通過了決議的條文,從頭拿來協商,這樣委員會審查等於是白審查了。所以真正的問題不是公不公開,而是要廢除委員會通過還拿去協商。不然法案一直累積在那邊,最後加班熬夜審法案,品質自然不會好。

  3. 委員會有兩個召委

    兩個召委是一種分贓,而且雙頭馬車制度對於審法案絕對沒有幫助。

  4. 立委一年換一個委員會更換太快

    一般國家的國會議員進去之後就在一個委員會裡面從頭到尾,對議題熟悉,政策立法也會有延續性,如果每一年換一個委員會,第一不專業,第二不連續,對整個這個立法的品質是很大的傷害。

  5. 國會改革要分三階段

    第一個階段是修改內規,像立法院的質詢行使法、組織法,剛才講的單一召委、協商制度,這個修改內規就好了。

    第二個部分就是要修立法院外面的法,比如說雖然立法院行使調查權,若是立法院和監察院一起行, 這會讓行政院疲於奔命,所以這個要修監察法。

    第三個部分一定要修憲。

  6. 議長中立問題

    修憲的原因是講到議長中立,議長要中立一定是內閣制。美國是總統制,重點是制衡,議長是不會中立,因為要制衡總統。而所謂議長中立的一定是內閣制。

  7. 立委減半的問題

    1. 立委減半、委員會變少無法對應行政機關監督(權力很大但是能力不夠)

    2. 協商是個壞制度,但國會減半反而更依賴協商

    3. 違反民主票票等值的基本價值

  8. 到底多少立委席次才適當

    立委席次可以從兩個方向來看,一個是用人口來計算,比如說人口的開立方根;一個是部會有多少,委員會應該也有要多少才有監督的能力,那至少要有15到20個委員會,每個不能少於10個委員。如果是依照人口的開立方根,我們大約是280左右,如果是足夠的委員會大概是150-200人。

    我做一個簡單的建議,應當以人口做基準,因為人口會增加會減少,所以不要固定在多少席,如果這樣,那我們就比照歐洲大國,十萬選一個,現在大約應該是230-240個左右。